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以收費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之方式(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90%、定檢申報最大值、水質檢測值或自動監測數據等)申報排放水質,環保機關如未告知查核檢測結果,業者自毋須依查核檢測值進行計算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