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常見問答
:::
諮詢窗口
  • 電話:(02)2707-5158
  • 傳真:(02)2704-2985
  •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09號12樓
  • 服務時間:非例假日週一至週五
  • 水污費諮詢及審理單位: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的水污染防治費要如何計算?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1.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之費額計算方式為:

    費額=Σ[(費率×排放水質)i × 排放水量]

    • i:指徵收項目,包含: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鉛、鎳、銅、總汞、鎘、總鉻、砷、氰化物等10項。
    • 排放水質:請參考「水質計算方式
    • 排放水量:請參考「水量計算方式
  2. 燃煤電力設施海水排煙脫硫廢水之費額計算方式為:
    • 「總汞」費額與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之計算方式相同。
    • 硫氧化物費額=排煙脫硫廢水排放之硫氧化物量×費率。其中,硫氧化物量=硫氧化物空氣排放量÷(100%-處理效率)×處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