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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期間如辦理許可變更時,要用哪一個版本的許可證資料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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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因製程及操作條件改變,致水污染防治費徵收項目增加或減少者,應於完成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核准變更日起,調整該徵收項目之水污染防治費。並依下列方式計算:

費額=Σ[(費率×排放水質變更前)i × 排放水量變更前 +(費率×排放水質變更後)i × 排放水量變更後]。

  • i:指徵收項目,包含: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鉛、鎳、銅、總汞、鎘、總鉻、砷、氰化物等10項。
  • 排放水質:請參考「水質計算方式
  • 排放水量:請參考「水量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