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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辦法第14條規定,累計型流量計測設施校正期間,無法計測之水量,以申報「當期」流量計測設施設置之日平均水量計算。所謂當期是指水污費申報(6個月)或當月(1個月)之日平均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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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污費是以6個月為一期,因此該部分係指水污費申報(6個月)之日平均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