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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水質的計算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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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排放水質,可依照下列方式擇一計算:

  1. 以該業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90%計算
  2. 以申報繳費當期之定期檢測申報最大值計算
  3. 依規定無須定檢申報者,得以水質檢測值計算
  4. 依規定設置水質自動監測設施者,得以申報繳費當期傳輸之自動監測數據計算。其水質計算方式如下:

    排放水質=∑( Ci×Qi)/(∑ Qi)

    • Ci:各徵收項目當期每日水質之算術平均值
    • Qi:當期每日累計排放水量
  5.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計算方式。
  6. 但有下列情形時,其水質計算方式如下:
情事 水質計算方式
  1. 廢(污)水未經許可稀釋。
  2. 廢(污)水繞流排放。
  3. 經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所定之情節重大。
  4. 水質、水量資料申報不實,或故意短報或漏報。
  5. 未依貯留許可核准事項運作而傾倒或棄置廢污水。
  6. 未依水污染防治法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
  1. 該期排放水質依該業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計算。但該業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低於主管機關之查核檢測值時,以主管機關之查核檢測值計算。
  2. 其費額計算不適用水質優惠折扣。
  1.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繳費。
  2. 申報繳費資料有欠缺或不合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
費額計算不適用水質優惠折扣。
  • 合法業者計算方式(詳如下述說明)
  • 違規業者計算方式(詳如下述說明)
合法業者

擇有利方式計算

  1. 該業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90%
  2. 定檢申報之水質檢測最大值
  3. 無須定檢申報之水質檢測值

項目(2)與(3)大於主管機關查核檢測值規定之範圍,以查核檢測值計算,但以標準90%為限

  • 自動監測數據計算

    ∑( Ci×Qi)/(∑ Qi)

    • Ci:各徵收項目當期每日水質之算術平均值
    • Qi:當期每日累計排放水量
  • 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方式
違規業者
  • 實質污染性質(繞流排放、情節重大)
    • 該業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未查核)
    • 查核檢驗值高於標準最大值,以查核檢驗值計算
  • 程序違規性質(未限期繳費或補正)
    • 費額計算不適用水質優惠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