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畜牧業專區
:::
諮詢窗口
  • 電話:(02)2707-5158
  • 傳真:(02)2704-2985
  •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09號12樓
  • 服務時間:非例假日週一至週五
  • 水污費諮詢及審理單位: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享有優惠折扣?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 分年折扣:開徵第一年(106年)依費額70%收取,逐年增加10%,至109年起才100%收取。
  • 依排放水質濃度高低給予不同優惠折扣;濃度越低,繳費越少
放流水水質百分比 優惠費額
X<10% 免繳納該項目費額,但仍應依規定進行申報
10%≦X≦30% 原始費額× 15%
30%<X≦40% 原始費額× 40%
40%<X≦60% 原始費額× 60%
60%<X≦80% 原始費額×80%
80%<X 原始費額×100%

其中×(放流水水質百分比)=(徵收項目排放濃度除以該項目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100%

範例:某業者COD檢測值為300mg/L,放流水標準為600mg/L,依照水質百分比計算為

(300除以600)×100%=50%,對照上表,優惠折扣為60%

  • 申報繳費當期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適用優惠折扣

    1. 廢(污)水未經許可稀釋。
    2. 廢(污)水繞流排放。
    3. 經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所定之情節重大。
    4. 水質、水量資料申報不實,或故意短報或漏報。
    5. 未依貯留許可核准事項運作而傾倒或棄置廢(污)水。
    6. 未依水污染防治法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
    7.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繳費。
    8. 申報繳費資料有欠缺或不合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